丹东市环保局关于印发《丹东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说明
为全面落实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根据省环保厅有关要求,拟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丹东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现说明如下:
一、 请示的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1号)
二、 减排计划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丹东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确定了我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提出了主要措施,并依据今年的减排项目,预测出减排量,对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进行了可达性分析。
三、 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丹东市环保局下发了《丹东市环保局关于征求<丹东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意见的函》,将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住建委(房产)、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委等部门反馈意见汇总后,形成了最终意见。市环保局已将情况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意上报。
丹东市环保局
2018年5月29日
文件链接: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