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8〕35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丹东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2018年度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我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任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21号)及省环保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丹东市2015环境统计数据库》

  二、减排目标

  (一)2017年减排目标。

  以2015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数,2016年和2017年两年累计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指标为3097.92吨,削减率为5.4%;氨氮总量减排指标为211.86吨,削减率为3.6%;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指标为2362.32吨,削减率为6.6%;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为1849.29吨,削减率为8.6%。

  (二)2017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1月,环保部考核组对丹东市进行减排核查核算,确定我市全面完成2017年减排目标。全市以2015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数,2016年和2017年两年累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为3193吨,削减率为5.6%;氨氮减排量为217吨,削减率为3.69%;二氧化硫减排量为4727吨,削减率为13.21%;氮氧化物减排量为1980吨,削减率为9.21%。

  (三)2018年减排目标。

  以2015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数,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三年累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为4647吨,削减率为8.1%;氨氮减排量为312吨,削减率为5.3%;二氧化硫减排量为4295吨,削减率为12%;氮氧化物减排量为2150吨,削减率为10%。

  三、2018年主要减排任务

  按照省政府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8年主要任务。

  1. 东港市

  工业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辽宁铭笙纸业有限公司技术提标改造项目。

  大气工程减排项目: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1台20吨锅炉、丹东市新华纸业有限公司1台15吨锅炉进行脱硫、脱销硝改造。

  大气结构减排项目:东港市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共计29台80.9蒸吨。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丹东孤山镇永清污水处理厂,形成半年减排量;东港市白云污水处理厂保持长期稳定运行。

  2. 凤城市

  水泥行业脱硝项目:凤城市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形成全年减排量。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凤城市青城子镇污水处理厂,形成全年减排量;凤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

  3. 宽甸满族自治县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北控(宽甸)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

  大气结构减排项目:宽甸满族自治县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共计33台)。

  4. 振安区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丹东市五龙背污水处理厂,形成全年减排量。

  大气结构减排项目:振安区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共计4台28蒸吨)。

  5. 元宝区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污水处理厂,形成全年减排量。

  6. 合作区

  大气结构减排项目:合作区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共计12台32.57蒸吨)。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6月底前建成,形成半年减排量。

  7. 振兴区

  完成丹东市五兴化纤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减排项目前期材料准备工作。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加快推进汤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取得开工许可证,确保2019年底通水运行。

  8. 高新区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高新技术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年底前建成,形成减排量。

  五、主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考核。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省、市2018年绩效考核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年度减排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今年年底前,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减排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区、各经济区管委会进行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减排计划,抓好减排项目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督查、调度,抓好重点减排项目落实。

  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月调度、季督查。督促减排任务及时分解落实,确保减排项目顺利实施,保证已建成治污工程设施达标稳定运行。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成辽宁省下达的机动车污染物减排任务。

  (三)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和竣工验收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2018年新(改、扩)建总量指标,应从2016年和2017年减排任务完成后的余量中获得。无减排余量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实施等量替代。

  (四)深入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1.加强指导。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养殖场,指导畜禽养殖场建设防渗型堆粪场、污水池,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指标。

  2.建立由环保部门牵头,农业、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按部门职责分工,合力推进畜牧业污染减排工作,统筹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可达性分析

  (一)水污染物减排可达性分析。

  1.总体情况

  2018年,全市共安排涉水减排项目18个,其中工业源和生活源减排项目11个,农业源减排项目7个。若全部完成,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241.5吨,削减氨氮362.03吨。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削减8.1%、氨氮削减5.3%的目标。

  2.工业源和生活源

  2018年,全市工业源和生活源减排项目11个,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10个,工业治理项目1个。若全部完成,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769吨,削减氨氮351.3吨。

  3.农业源

  2018年,全市农业源减排项目7个。若全部完成,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472.5吨,削减氨氮10.73吨。

  (二)大气污染减排可达性分析。

  1.二氧化硫

  2018年,全市二氧化硫减排项目6个,其中其他行业脱硫项目2个,拆除小锅炉项目4个。若全部完成,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1418.15吨,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削减12%的目标。

  2.氮氧化物

  2018年,全市氮氧化物减排项目7个,其中水泥行业脱硝项目1个,其他行业脱硝项目2个,拆除小锅炉项目4个。若全部完成,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379.724吨,可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氮氧化物削减10%的目标。

  附件: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表

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表

发布时间:2018/6/22 14:35: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