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开展免费
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婚前医学检查的概念
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对生殖健康有重要意义。通过婚前医学检查能够预防许多遗传性疾病, 避免缺陷儿的出生, 提高人口素质; 其次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例如性传播疾病; 第三能够检出生殖系统疾病 ,促进婚姻幸福。
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147号)
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人群和服务原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本地户籍准婚对象和流动人口准婚对象均可自愿接受免费婚检服务。
每对准婚人员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
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项目
我市免费婚检服务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要求执行,结合实际具体内容如下:
(一)男性婚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转氨酶(SGPT/ALT)、表面抗原(HBSAg)、艾滋病筛查、梅毒筛查(RPR/TRUST)、胸透、体格检查。
(二)女性婚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转氨酶(SGPT/ALT)、表面抗原(HBSAg)、艾滋病筛查、梅毒筛查(RPR/TRUST)、阴道分泌物霉菌、滴虫检查、胸透、体格检查。
婚检对象需要完成所有婚检项目,不得随意漏项弃检。除政府提供的免费婚检项目外,如婚检个人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其它检查项目,费用自理。
五、提供免费婚前检查的保健机构
我市提供免费的婚检机构一共有4家,分别为取得婚检执业许可的市本级和各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六、准婚对象如何申请和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流程如下:
(一)准婚对象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婚检;
(二)婚检对象到指定机构接受免费婚检;
(三)婚检机构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根据婚检对象检查结果提出医学意见,并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七、下一步如何组织和实施好免费婚检工作
免费婚检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卫生计生、民政、财政、物价、妇联等部门具体实施。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要求,制定婚检工作具体实施细则。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负责开展婚检宣传和免费婚检申请登记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市物价部门负责对我市婚检服务项目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妇联组织负责免费婚检的公益性宣传,营造参加免费婚检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的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婚检工作。
文件链接: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