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动态
丹东市召开海洋督察推进会确保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9月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海洋督察推进会,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国家海洋督察工作,按照省协调组的要求继续做好海洋督察的相关配合工作,确保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市领导张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海洋督察是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步骤,是推进辽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接受督察、配合督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迎接国家海洋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于8月21日进驻辽宁进行海洋专项督察,截至目前,为期一个月的国家海洋督察已经时间过半。按照国家海洋督察组的工作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下沉小组将于9月15-17日下沉至我市进行督察。
要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完善材料资料报送,按照中央环保大督察的模式制定信访受理方案,畅通信访和举报渠道,及时转办案件并及时反馈。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专项督察,坚决服从国家海洋专项督察工作安排,严肃认真接受督察,把接受督察作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过程,切实提高依法保护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在葫芦岛调研时的讲话、省长陈求发在国家海洋督察动员会上和在东港市大鹿岛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协调组两个文件,汇报了半个月来我市的海洋督察组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9月6日,我市共收到国家海洋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案件2件,按要求已组织报送11批次的材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