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3月1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所平为丹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何吉喆为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香安为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于笑溪为丹东市教育局局长;
马永国为丹东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于辉为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孟炜为丹东市公安局局长;
栾广成为丹东市民政局局长;
李瀛为丹东市司法局局长;
杜强为丹东市财政局局长;
于杰为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相继为丹东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于春明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宁兆庆为丹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崔宝威为丹东市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孔庆书为丹东市交通局局长;
刘洪旗为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
丁振毅为丹东市水务局局长;
卢君为丹东市林业局局长;
马克为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尹刚为丹东市商务局局长;
牛莉为丹东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局长;
隋玉琳为丹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羽为丹东市审计局局长;
杜慧为丹东市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主任;
周治祥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志丹为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尤泽军为丹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侯俊山为丹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利红为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文艳为丹东市统计局局长;
张铭辉为丹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袁家锐为丹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宋悦平为丹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
陈革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崔大勇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明诚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于景明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
吕姝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颖兰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苏凤琴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丹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石宏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姜纬宇为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姜秀娟为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景武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琦为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希国为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彦琳为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何彬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于国兴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于景明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吕姝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宝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飞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革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景武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姜秀娟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于彦琳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广安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丛健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晓飞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