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3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于辉为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管理局)主任(局长);
杨相继为丹东市环保局局长;
宁兆庆为丹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志丹为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命:
刘焕成为丹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日宏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广林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于义清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于丕健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侯维忠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王旭耀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连友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孔亮亮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关爽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军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大为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欣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轶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丽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峻峰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成垒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房春堂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艳艳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淇瀚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康璐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泽军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丹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革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冰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丹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芳辰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治高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原野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纪昀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晓东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言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佳为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马志刚的丹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张巍的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宁国军的丹东市环保局局长职务;
杨相继的丹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
回育波的丹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王松的丹东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丹东市十五届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
于蔚超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广林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于义清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于丕健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赵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凤叔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东站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潘兆玉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安德民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爱军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