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17〕31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丹东高新区

“一核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丹东高新区)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丹东高新区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和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统筹全市优势资源,通过扩容将丹东新区、丹东前阳经济开发区和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纳入丹东高新区规划控制范围,形成丹东高新区“一核两区” (“一核”指丹东高新区,“两区”指东区和西区)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和高端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将“一核两区”打造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和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为丹东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市级统筹,园区主导。统筹协调丹东高新区与丹东新区、前阳经济开发区、东港经济开发区的关系,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协调、统一产业布局、统一产业政策、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协调推进“一核两区”建设。实行分级决策机制,由市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与各园区管委会及其所在地政府共同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充分发挥丹东高新区与丹东新区、前阳经济开发区、东港经济开发区优势资源互补效应,以专业园为载体,差异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整体提升。

  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统筹配置全市优势资源聚焦“一核两区”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技术、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促进各园区与丹东高新区紧密合作、协同发展、共建共赢。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系统制定“一核两区”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阶段性建设目标,分步有序推进实施。

  (三)发展目标。

  力争在三年内实现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联动发展网络有效覆盖,创新组织效率大幅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

  通过3—5年建设,实现丹东高新区“一核两区”抱团发展。按照拓展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的思路,统一进行科技招商,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知名品牌企业等国际化大公司、大财团落户高新区,打造一批过百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区域内每年新引进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数、高新技术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占新增总量的6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一核两区”空间布局和产业领域。

  根据《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中“一核两区”的总体布局框架,加快推进高新区建设。

  一核:即扩容前丹东高新区范围,依托具有差异化优势的中科院育成中心研发资源、生物基材料军民融合资源以及丹东满药资源等,以生物基材料为龙头,以防护纺织品产业集群为支撑,着力发展成为集科研、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升级、商贸物流、综合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辽宁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区和国家防护纺织品生产重要基地,重点设置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园、满药产业园和孵化基地等。

  两区:东区位于丹东高新区核心区东侧,依托原有的优势产业资源和丹东市区生活休闲资源,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设置仪器仪表产业园、现代物流园(东区)和生活休闲基地等。

  西区位于丹东高新区核心区西侧,依托原有的优势产业资源和东港市区生活休闲资源,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产业、健康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设置纺织服装产业园、机电设备产业园、再制造产业园、健康食品产业园、现代物流园(西区)和精细化工园、造纸及纸制品产业园等。

  (二)建立“一核两区”会商机制。

  市政府建立丹东高新区“一核两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协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拓展园区保持现有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变,每个拓展园区安排一名副主任负责“一核两区”建设工作,并指派一个业务部门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立“一核两区”统计体系。

  各拓展园区管委会按原渠道报送统计报表的同时,要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省科技厅的有关要求,向丹东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统计报表。

  (四)建立“一核两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各园区要建立统一信息交换平台和统一的招商网站,借助丹东高新区品牌,联合对外招商,联合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联合招引人才,联合申报重大项目。

  (五)建立“一核两区”国家和省有关高新区优惠政策共享机制。

  国家、省支持丹东高新区建设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如产业扶持政策、人才政策等,覆盖各个园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丹东高新区“一核两区”建设对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一核两区”建设的内涵和重点,将“一核两区”作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一核两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建立机构。

  成立丹东高新区“一核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核两区”宏观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对“一核两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扶持政策、管理体制及重大投资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落实。

  (三)加强考核。

  建立健全丹东高新区“一核两区”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按照自评审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核评估园区实际建设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园区实施动态管理的评价依据。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17/8/22 11:20:00 来源: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