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17〕35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治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治祥任丹东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
徐宏权任丹东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岫生任丹东市水务局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唐庆跃任丹东市财政局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曹吉福任丹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丹东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羽的辽宁青山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