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通报6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东港市北井子镇团山村村委会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骗取补偿款问题。2009年至2016年,团山村村委会将该村集体的提水站收入和粮补资金合计45万余元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2010年,通过编造虚假名单向上级骗取外出务工补贴1.71万元,用于支付村路维修费用。团山村党总支书记戚连山、村委会原主任姜兴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书记杨学庆、经管员齐传军、妇女主任单炳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港市五四农场工会主席王宏毅套取五四农场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11月,五四农场赵氏沟分场在落实五四农场拆迁房屋山墙维修工作过程中,时任五四农场赵氏沟分场场长的王宏毅,采取虚列山墙维修费的方式套取农场专项资金7000元,用于报销赵氏沟分场餐费。王宏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凤城市弟兄山镇西车村党支部原书记孔凤违规支出帮扶款问题。2016年1月,时任西车村党支部书记的孔凤责成村经管员收取上级单位走访帮扶款后,未按有关规定报批处理,擅自将6000元帮扶款直接用于村务支出。孔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凤城市爱阳镇新开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培贵违规处置集体资源问题。2009年10月至12月,李培贵在任新开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过民主议定、林木价格评估、公开拍卖等程序的情况下,将该村两处阔叶林以1.5万元出售给他人,实际评估价格为3.5万元,造成村集体损失2万元。李培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宽甸满族自治县毛甸子镇宝石村扶贫互助社原理事长程显英、原理事兼报账员温海泽、村民程谟远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5年11月,宽甸满族自治县毛甸子镇宝石村成立扶贫互助社后,时任理事长程显英、理事兼报账员温海泽、村民程谟远三人伪造借款手续,挪用扶贫资金26.4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程显英、温海泽、程谟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全额退还。涉及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6、丹东市第六中学教师鞠长德违规办班补课问题。2016年12月,鞠长德在校外违规办班补课被现场查实。鞠长德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为中学中级十级岗位,三年内不予聘任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其一年的绩效工资,调离现有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