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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3/5 9:06:00 来源: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浏览:()

张双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完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体系规划建设

  市政府已出台<<丹东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丹政发〔2015〕14号),将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网络发展规划。根据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优化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规划布局,构建多种业态共同发展的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推进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络化布局。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终端体系。

  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改造升级步伐,完善市场服务功能。重点培育东港黄海水产品批发市场、宽甸北方山奇农产品大市场2家企业为全省知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推进丹东兴业蔬菜批发市场异地新建项目,争取早日建成运营;东港黄海水产品市场(三期)冷库建设项目,力争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引导东港黄海水产品市场、宽甸北方山奇农产品大市场、凤城翰墨贸易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山东寿光农产品物流园为参照模式,加快物流配送系统、电子商务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冷链系统、质量可追溯体系升级改造步伐,成为省内外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的重要结点和集散地。

  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全市重点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7年末,全地区完成30个重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二、开展农产品市场建设可行性研究

  农产品市场具有占地面积大、回报率低的特点,其建设与工业、基础设施等项目一样,要做好市场调查,开展可行性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具体决策。2017年,市农委将会同县(市)区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各种农产品主产区供求关系进行调研,收集翔实数据和资料,论证建设各种农产品专业市场和产地市场是否可行,形成书面报告。对可行的项目,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报当地政府。

  三、动员社会资金建设市场

  目前,全市各种市场普遍是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这是改革的要求,也是发展方向。今后对规划拟建市场,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充当投资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吸引本地民间资金或域外资金进行建设。建成后的市场产权和收益权归投资人,投资人依照法律和约定经营管理市场,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收回投资并取得收益。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给投资人补助。

  四、各负其责,加强产品和市场管理

  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和《辽宁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各种市场进行监管。农林牧渔业部门主要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负责,要在全市推行标准化生产,控制农业投入品数量和质量,把好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关,保证进入市场的产品符合有关标准。

  主办单位: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