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两区”和“两区”划定概念
两区指的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指能够稳定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指能够稳定种植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的优势生产区域。
“两区”划定指的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玉米、水稻等粮食产生产功能区和保障大豆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农产品保护区。
二、“两区”划定意义
“两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核心阵地,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农业政策调整和农业宏观调控精准化的重要载体。
三、“两区”划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33号)。
四、丹东市“两区”划定目标任务
从2018年起,用2年时间完成省下达我市230.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其中:东港市101.3万亩,凤城市78.9万亩,宽甸县43.5万亩,振安区4.06万亩,振兴区0.8万亩,边境合作区1.56万亩,高新区0.58万亩。
五、“两区”划定时间要求
2018年年底前,各地区要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工作。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两区”划定任务,年底前逐级完成划定验收工作,制定“两区”建设规划。
六、划入“两区”的农田具体要求
划入地块要符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提出的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粮食和大豆种植传统等基本条件,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
七、“两区”划定主要流程
“两区”划定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成果管理等6个关键环节。
八、“两区”划定成果
主要包括“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
九、检查验收程序
划定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统一组织成果检查、初验后,逐级上报。省、市负责划定成果抽查核实。检查验收按照每个县(市)区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本行政区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的比例进行。
文件链接: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8〕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