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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丹东市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4/25 14:22: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省政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丹东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委、省政府《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主线,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落实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年度报告,按照《纲要》要求,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2.强化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办名义下达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丹政办发〔2017〕21号),明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细化了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3.强化督查考核,结合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明确了考核内容、标准和时限。

  4.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532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21件、政协提案29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法定期限内办复,按期办复率、见面答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工作进展

  1.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相关部门履职需要,印发了《关于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对26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调整,实现了权责清单的实时更新。出台了《丹东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7年版)》,确定行政职权2094项,实现清单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2.推进权力取消下放。组织市政府部门对行政职权进行了七轮清理,合计清理行政职权项目894项(其中取消410项,下放295项,合并转移等其他事项189项)。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在全地区正式推行企业“二十六证合一”改革,简化办证程序。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照率达94.5%,换照进度名列全省第1名。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推进,全年共帮助617户企业完成简易注销。

  三、坚持科学立法,积极开展政府立法工作

  1.为了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了《丹东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丹政办发〔2017〕33号)。

  2.起草制定了我市第一部政府规章《丹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并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备案,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立法工作。

  3.对《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法规修正案)、《丹东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丹东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4.为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将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振安分局等七个单位确立为立法基层联系点。

  5.针对热点民生领域,广泛征求了2018年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立法计划意见。

  6.在丹东市政府网站建立了市级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方便行政相对人快捷查询政府文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与清理,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2017年,为确保政府文件合法有效,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142件,在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确保了审查质量。

  2.向省政府备案了《丹东国门湾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暂行办法》、《丹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两个规范性文件,通过了省政府的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3.开展了大规模的文件清理工作。对自1988年以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25件,修改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341件。

  五、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

  1.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在丹东日报刊登了2017年度丹东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网站查询通告,对各县(市)区及28个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制发了《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对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了规范。

  3.对全市1200余名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发放了行政执法证件,保证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4.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法制审查60件。完成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审核通过3件。

  5.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继续落实《丹东市行政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并结合年终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活动,随机抽查了27个市级和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的127本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全部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

  6.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落实《丹东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

  7.商务综合执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开通了“丹东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微信公众号,专门购置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软件和录音、录像等执法取证设备,设立12312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全年12312热线共接到咨询电话80余个。

  8.建立了跨部门联查工作机制,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有效改变了随意监管方式。

  六、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案件涉及土地、林业、工商、劳动人事、环境保护等部门。经审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9件,综合纠错率为16%;经调解双方和解,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结案14件,调解结案率为25%,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

  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在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件。以市政府为被告在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丹东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市政府为直接被告的案件6件,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共同被告的案件17件。均按照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交答辩和相关证据材料,并出庭诉讼。

  3.针对我市在行政应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4.凡涉及土地、林地权属争议的案件,都要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全年深入基层召开行政复议现场听证会26次。

  5.安装了行政复议听证庭录像监控等相关设备,复议正规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6.建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联动制度,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组建专家人才库,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

  1.组建了全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人才库。印发了《关于成立丹东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的通知》和《关于补充丹东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的通知》,对政府法律顾问的组成、条件、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2.制发了《关于推进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涉法事务多的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3.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涉法事务多的政府部门共22个单位所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了备案。

  4.完成了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从专家人才库中聘任了12名市政府本级法律顾问,现已全部上岗,并在重大案件的讨论、听证及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