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
7月6日,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市中级法院召开,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委政法委等28家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参会,并签署《意见》。
会议指出,“执行难”是多因一果的产物,单靠法院一家是无法彻底解决的,必须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联动破解,建立起强有力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保障。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执行联动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基于执行工作请求协助的建议和意见,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给予协助落实。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与各协助单位实现网络联网联动。
针对不同阶层的失信被执行人,《意见》规定,联合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实施对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所在机关应将其失信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被执行人,或者为被执行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义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人民法院将向被执行人所属单位通报情况,提请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且尚未完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的,将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根据执行联动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能,《意见》目前列举的惩戒范围涉及金融、林业、教育、土地、房产、出境等多个重点领域。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诸多限制。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被执行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内或者旅游企业内消费等。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已进入冲刺阶段。全市法院将持续巩固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与各协助单位实现网络联网联动,实现社会共管共治。同时,还将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负责,定期召开由人民法院和各协助单位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解决执行联动机制创建和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解决相关协助等问题,努力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失信可耻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