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开展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
7月1日起,丹东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
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是指在我省原有“二十六证合一”的基础上,将6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二证合一”。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从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让企业办事今后变得更容易了。
改革后,工商部门会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企业填报信息,相关部门接收、认领,核实企业备案信息后,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结果反馈给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现登记部门、被整合证照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做到相同信息一次性采集、全方位共享;实现申请资料从“反复提交”向“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转变,避免让企业重复提交材料,真正做到便捷登记、便捷备案。
各部门通过共享企业信息,推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应用,进一步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